农户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其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及与农民生活消费相关的资金需求。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办理农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年;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原则上在法人机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农户贷款除应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借款申请书;借款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主要家庭成员组成情况;担保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资料。非初次申请的农户,农商银行已有上述资料且至申请日仍有效的,可不重复提供。